灌南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灌南是连云港市的南大门,濒临黄海,四市交界,东与盐城的响水相连,南与淮安的涟水接壤,西与宿迁的沭阳毗邻,县域总面积1041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263平方公里,耕地89万亩,辖18个乡镇,245个村(居),72.7万人。老区的灌南——公元前90年建海西县,为境内建县之始,故有“海西故国”之称。灌南是革命老区,1928年就在新安镇建立了党支部,长期的革命斗争孕育了芮杏文、惠浴宇、周惠、孙存楼、孙海光、汤曙红、吴书等一大批革命老前辈。1958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原灌云县与涟水县部分乡镇成立灌南县,隶属淮阴地区。1996年9月,由原淮阴市划归连云港市。绿色的灌南——境内肥水沃土、林木茂盛,农业资源特色明显,是全国有名的优质棉基地县,优质粳稻生产县,江苏省首批生态农林业试验示范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县,素有“桐杨木之乡、淮山药之乡、浅水藕之乡、蘑菇之乡、苗猪之乡”等美称。在工业上,初步形成了酿酒、木材、机械、棉纺等主导产业,汤沟酒、压铸机、天意消防器材等产品在省内外市场上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平安的灌南——灌南人勤劳勇敢、淳朴善良,长期以来,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繁荣稳定。在2003年全省创建平安地区活动中,代表连云港市接受省检查验收,并首批获得“社会治安安全县”的金字招牌。奋进的灌南——县委县政府2003年提出了一年起好步、二年翻一番、三年跨台阶的“三步走”奋斗目标,团结带领全县干群,积极践行“开明开放、诚实诚信、创新创业、自立自强”的灌南精神,超常思维,超常举措,超常发展,积极在解放思想、载体建设、机制创新、优化环境、重用能人等五个方面谋求突破,广大干群精神振奋,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城镇面貌明显改善,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各项工作越位争先。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9.79亿元,增长8.5%;农民人均纯收入2730元,增长6.7%;财政收入2.06亿元,增长32.7%;固定资产投资14.72亿元,增长25.75%;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1.59亿元,增长17.33%。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利用外资的增幅在全市第一,财政收入增幅在苏北26个市县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