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申报所包含的债权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当一家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就有可能会面临破产,但是破产前,所欠的债务还是需要偿还的,因此各方债权人就会对债权进行申请。那么债权申报所包含的债权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债权申报所包含的债权有哪些?
(一)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二)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
(三)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四)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杭州催债
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又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债务人因重整或和解而继续存续,处罚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原来的处罚决定。
(五)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因此,以下债权不得申报:
1、存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
2、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
二、破产债权的申报流程
(一)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
(三)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四)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三、申报债权的主体是什么
申报债权的主体是债权人,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杭州要债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的申请也是基于合法债务的前提下,另外,不是所有的债权申报后都能得到实现,要根据企业的资产来确定清偿率。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权申报所包含的债权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灌南是连云港市的南大门,濒临黄海,四市交界,东与盐城的响水相连,南与淮安的涟水接壤,西与宿迁的沭阳毗邻,县域总面积1041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263平方公里,耕地89万亩,辖18个乡镇,245个村(居),72.7万人。老区的灌南——公元前90年建海西县,为境内建县之始,故有“海西故国”之称。灌南是革命老区,1928年就在新安镇建立了党支部,长期的革命斗争孕育了芮杏文、惠浴宇、周惠、孙存楼、孙海光、汤曙红、吴书等一大批革命老前辈。1958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原灌云县与涟水县部分乡镇成立灌南县,隶属淮阴地区。1996年9月,由原淮阴市划归连云港市。绿色的灌南——境内肥水沃土、林木茂盛,农业资源特色明显,是全国有名的优质棉基地县,优质粳稻生产县,江苏省首批生态农林业试验示范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县,素有“桐杨木之乡、淮山药之乡、浅水藕之乡、蘑菇之乡、苗猪之乡”等美称。在工业上,初步形成了酿酒、木材、机械、棉纺等主导产业,汤沟酒、压铸机、天意消防器材等产品在省内外市场上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平安的灌南——灌南人勤劳勇敢、淳朴善良,长期以来,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繁荣稳定。在2003年全省创建平安地区活动中,代表连云港市接受省检查验收,并首批获得“社会治安安全县”的金字招牌。奋进的灌南——县委县政府2003年提出了一年起好步、二年翻一番、三年跨台阶的“三步走”奋斗目标,团结带领全县干群,积极践行“开明开放、诚实诚信、创新创业、自立自强”的灌南精神,超常思维,超常举措,超常发展,积极在解放思想、载体建设、机制创新、优化环境、重用能人等五个方面谋求突破,广大干群精神振奋,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城镇面貌明显改善,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各项工作越位争先。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9.79亿元,增长8.5%;农民人均纯收入2730元,增长6.7%;财政收入2.06亿元,增长32.7%;固定资产投资14.72亿元,增长25.75%;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1.59亿元,增长17.33%。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利用外资的增幅在全市第一,财政收入增幅在苏北26个市县中名列前茅。